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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詞:
叉車,車輛電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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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類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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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傳時間:
2013-03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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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傳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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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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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物物流設備網整理:叉車在石油、化工、輕紡、制藥、造紙、油漆等存在易燃、易爆危險品的加工、使用、裝卸和儲運行業里,包括將原料運送到加工場所、將成品運送到儲運場所以及將危險貨物裝到運輸車輛上。在這些過程中,偶爾會發生一些操作事故,例如貨物不慎從貨叉上掉落下來或被戳破,叉車撞到堆放著的貨物、管路或其他設備上,引起可燃性物質泄漏、蒸發和擴散。另外,可燃性物質正常加工過程中(如物料填充、排放、粉碎),其泄漏、蒸發和擴散也不可避免。這些散發的可燃性物質一旦與空氣混合即會形成爆炸混合物,當其濃度達到爆炸極限值,且遇到足夠的點火能量時,即會引起燃燒或者爆炸。
叉車在這此環境內工作時,由于其存在高溫表面、高溫排氣、排氣火花、電弧、電火花、靜電等引燃源,如果不對其進行防爆保護,其潛在的危險可能隨時發生。
如何在爆炸性危險場所里提高物料搬運的效率,同時確保作業的安全性,選擇使用防爆叉車是解決這一問題的*途徑。
(1)操作前應仔細閱讀普通車輛和防爆車輛使用維護說明書,未經防爆車輛操作培訓的人員不得在危險場所驅車作業。
(2)防爆車輛的作業環境應與車輛規定的防爆等級相符,不得進入危險程度不明確的作業場所。
(3)防爆車輛應配有庫房停放。
(4)嚴禁在危險場所給車輛電瓶充電;不得在危險區域對防爆車輛進行維修作業;嚴禁在危險場所打開車輛電氣裝置蓋或拆卸其他電氣元件。
(5)在危險區作業的防爆車輛,如出現車輛自動保護停機時,切勿急于強行起動車輛,應查明自動停機的原因且進行相應的處理后方可進行起動車輛。
(6)不得在危險區域使用非防爆輔助起動裝置。
(7)應定期對車輛的防爆裝置進行檢測維護。
(8)未經制造商同意,使用單位不得對車輛防爆系統進行任何更改或修理,以免影響車輛的安全性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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